近日,由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孙腊枝盗窃一案,在该县治安拘留所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鉴于本案被告人孙腊枝系又聋又哑者,湘潭县人民法院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并聘请了翻译人,尽管被告人当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予以否认,对公诉人的提问也全不作答。但在公诉人出示的大量证据面前,其不得不低下头颅,接受法律的制裁。被当庭认定犯有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零15天;并处罚金3000元。
孙腊枝,女,系聋哑人,21岁,江西省彭泽县人,汉族,文盲。 2006年7月11日12时许,孙腊枝窜至湘潭县杨嘉桥镇电厂街吴湘经营的湘缘服装店的二楼房间内,从吴床下盗走现金2765元。孙腊枝从楼梯间下来时被正在一楼厨房吃饭的吴湘发现,吴顿起疑心,便上二楼房间,即发现其放置该房间床底钱包内的现金被盗,随即下楼与群众一起去追赶孙,并在杨嘉桥镇养路班前将其抓获。 |